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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3月20起-校園防疫規定公告

📢3月20起-校園防疫規定公告
🟦【校園防疫鬆綁新制】#輕症免隔離
◼由5+n改0+n:取消強制隔離,改採自主健康管理。
◼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,避免非必要外出。
◼無症狀或症狀緩解後(退燒至少1天)可安心外出
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發病/採檢陽性滿10天。
◼具重症危險因子者儘速就醫,及時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。
◼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,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性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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🟦【確診之教職員工生0+n適用假別】
◼持有快篩陽性證明(如照片),可請病假,0日及次日起5日內
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◼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。
◼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,持快篩陽性證明(如照片)可請病假
0日及次日起5日內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。
◼教師所遺留課務,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。
❗【提醒】
📍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,建議篩檢陽性教職員工生,於0日及次日起5日內,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不要到校。
📍如符合COVID-19篩檢陽性者,應主動回報學校,由學校進行校安通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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