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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資】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-校內初賽(高中組) - 南山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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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資】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-校內初賽(高中組)

  • 宗旨:為增進本校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,選拔優秀作品參加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,特辦理本項比賽。

  • 主辦單位:教學資源中心 出版典藏組

  • 辦法:

    1. 主題:自由選定創作主題。

    2. 收件規定:即日起收件至111/9/21(三)截止,作品交由各班美術教師或自強七樓教學資源中心彭老師;請自行影印報名表,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角,並上網填寫報名資料:https://forms.gle/jETLTVSEUNWBdxUVA

  •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:

類別

參賽作品規格

西畫

  1. 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,最小不得小於十號,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,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。作品一律裝框,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。

  2. 需附100-200字作品介紹

書法

  1. 作品大小為全開(約68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,另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
  2. 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,參加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,另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。

  3. 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,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
平面
設計

  1. 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(約78公分×108公分),最小不得小於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,連作不收。

  2.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
  3.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、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。  4.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

漫畫

  1.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不裱裝

  2.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單幅、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,如以電腦完稿,需附tif檔之光碟。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,避免海報形式作品。作品以圖案、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,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,可以畫出痛苦表情,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。

  3. 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。

水墨畫

  1. 高中(職)組以上一律以捲軸裱裝,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。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 公分,長不得超過270 公分。橫式、裝框、聯屏、手卷不收。

  2. 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  3.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

版畫

  1. 作品最大不得超過120公分×120公分,作品一律裱框,公分,作品一律裱框,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。

  2. 版畫作品須(1)親自構圖;(2)親自製版;(3)親自印刷。

  3.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
  4. 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字作品介紹並註明版種(如凹、凸、平、孔版等)及材質(如木板、金屬板、絹 板 等)。

一、獎勵辦法:各類別皆取特優五名、優等五名,頒發校內獎狀乙張以資鼓勵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特優作品將代表本校參與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。

*凡參加之作品,不得擅用他人作品,入選如經檢舉係屬抄襲,立即取消得獎資格。

*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繳件狀況將獎項合併或從缺。

二、比賽結果公告:

經校內相關教師評審後,於111/09/23(五)前公告於:學校官網>校內競賽

*部分類別校內初賽後參加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需裝裱,請於成績公告後自行取回處理,並於111/9/30(五)前繳回自強7樓教學資源中心出版典藏組。

三、本實施辦法經主管會報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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