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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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規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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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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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高中(職)組,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,最小不得小於十號,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,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。
- 作品一律裝框,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需附100-200字作品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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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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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品大小為全開(約68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,另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- 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。但參加國賽 現場書寫之作品,另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。
- 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,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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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面
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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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(約78公分×108公分),最小不得小於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,連作不收。
-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-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、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。 4.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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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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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不裱裝。
-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單幅、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,如以電腦完稿,需附tif檔之光碟。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,避免海報形式作品。作品以圖案、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,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,可以畫出痛苦表情,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。
- 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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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墨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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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高中(職)組以上一律以捲軸裱裝,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。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,長不得超過270公分。橫式、裝框、聯屏、手卷不收。
- 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 3.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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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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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品最大不得超過120公分×120公分,作品一律裱框,作品一律裱框,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。
- 版畫作品須(1)親自構圖;(2)親自製版;(3)親自印刷。
-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,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- 需附100-200 字作品介紹字作品介紹並註明版種(如凹、凸、平、孔版等)及材質(如木板、金屬板、絹板 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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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例:
第幾件/數量 題目 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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