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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113學 年度「國民中學藝術才能(音樂、舞蹈及美術)班招生 鑑定簡章」 - 南山中學
本市113學 年度「國民中學藝術才能(音樂、舞蹈及美術)班招生 鑑定簡章」
一、 依據藝術教育法、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、高級中等以下學
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。
二、 旨揭簡章預定於113年1月15日(星期一)上午9時公告於本市
國中小藝才班招生報名系統(網址: https://art.ntpc.
edu.tw),請逕行下載使用。
#1130083716_di.pdf
20240105151306181-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招生鑑定簡章(公告版).pdf
20240105151325391-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舞蹈班招生鑑定簡章(公告版).pdf
20240105153820754-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鑑定簡章(公告版).pdf